泰勒絲申請聲音與肖像商標!AI深偽時代下,名人品牌的防禦新顯學

2026/07/23 >Back

 泰勒絲申請聲音與肖像商標!AI深偽時代下,名人品牌的防禦新顯學
 
近年來生成式 AI 與深偽技術的發展如日中天,卻也為公眾人物與企業品牌帶來前所未有的智慧財產權危機。

據近期媒體報導,泰勒絲已著手透過商標制度保護其聲音及代表性舞台形象,試圖在法律上建立一道對抗 AI 仿冒的「數位替身防線」。 

在台灣,聲音商標及以人物圖像作為商標,均可依法申請註冊。面對來勢洶洶的 AI 侵權浪潮,這項策略能為名人及品牌帶來哪些關鍵優點?實務上又有哪些必須留意的風險?以下深入解析:
   
一、 名人將聲音與肖像申請註冊成為商標之優點
  在台灣,侵害商標權在符合商標法第95條等刑事要件時是具有刑事責任的,這對不肖業者具備極高的威脅性與嚇阻效用。更重要的是,商標註冊可提高AI開發者、平台及商業合作夥伴使用前進行權利清查與風險控管的可能性,權利人並可作為要求侵權者停止使用的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一) 強大的刑事嚇阻力與AI風險管理警示效用
    在台灣,侵害商標權在符合商標法第95條等刑事要件時是具有刑事責任的,這對不肖業者具備極高的威脅性與嚇阻效用。更重要的是,商標註冊可提高AI開發者、平台及商業合作夥伴進行權利清查與風險控管的可能性,權利人可作為要求停止使用的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二) 精準打擊「商業代言詐騙」
    商標的核心價值在於「避免商品或服務來源混淆誤認」。如果詐騙集團利用生成式AI仿造泰勒絲的聲音與容貌在社交平台上大肆宣傳:「嘿,我是泰勒絲,快點選這個連結買特價水壺」,在商標法的架構下,權利人得主張該使用行為已足以造成相關消費者混淆誤
     
二、 名人將聲音與肖像申請註冊成為商標之隱憂與風險 
  雖然商標化是新興的防禦武器,但商標法本質上是為了維護市場商業秩序而設,因此在實務操作上仍有以下兩大隱憂:
   
  (一) 跨領域侵權認定之風險(混淆誤認之要件限制)
    商標申請採取「尼斯分類」原則,申請時必須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分類(例如:娛樂服務、錄音裝置、服飾等)。如果AI濫用者將名人的聲音或肖像,用在與該名人商業版圖完全不相關的商品或服務上(例如:工業用零件、農藥等),在法律訴訟上,是否仍符合《商標法》所規定的「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將必須視個案進行嚴格認定,當然也存在法院最終裁定不符合侵權要件的敗訴風險。(*全類註冊可解~)
     
  (二) 面臨「三年未使用而被廢止」的防禦性註冊僵局
    由於這項策略最核心的目的是為了「防禦」生成式AI濫用名人的聲音及肖像,為了防堵漏洞,權利人往往會採取大規模防禦性申請,將許多實際上「根本不會去經營」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也一併註冊(例如,名人可能基於品牌布局考量,將聲音或肖像指定使用於第30類茶、第14類珠寶、第16類紙等多元商品)。然而,台灣《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後若「註冊後滿三年尚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滿三年」,任何人皆可依法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該商標。因此,純防禦性的商標(未真實使用)將時刻面臨被廢止的法律風險。【本條項(一)、(二)所指,兩者互為表裡,就像人家說的;夢想有多大,潛在危機就有多大~】
     
三、 結論:
  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當下,在專業商標代理人精密的規劃下,將「聲音」與「招牌肖像」進行商標佈局,已逐漸成為AI時代品牌保護的重要法律工具之一。

提早進行「聲音」或「肖像」商標的防禦性布局,才能在數位浪潮中牢牢掌握自身品牌的自主權。若您對如何評估自身聲音與肖像的商標申請範圍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本所專業團隊聯絡,我們將為您量身打造最完善的智慧財產權防護網!


以上為作者個人見解,不代表事務所立場。
法務室 陳怡欣
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