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經授智字第1062003032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專利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 修正依據:專利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三、 專利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智慧財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tipo.gov.tw),「公告資訊/法規相關公告」網頁。
四、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即106年1月26日)之隔日起算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部智慧財產局法務室
(二) 地址:臺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
(三) 電話:(02)23767771
(四) 傳真:(02)27351946
(五) 電子郵件:ipold@tipo.gov.tw
部 長 李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