饅頭堡「初一」告台菜「正月初一」 台菜餐廳遭判敗訴

2018/10/11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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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施協源 / 攝影 江俊彥 報導
2018/10/10 13:45
知名活蝦集團,大鼎活蝦旗下品牌「正月初一」,以傳統台菜結合西式料理擺盤,在公益路戰區打響名號,沒想到日前被新北市,以販售饅頭堡的餐飲店「初一」提告商標侵權,法院認定雙方名字都有初一,也都是經營餐飲,因此判決「正月初一」敗訴,對此業者表示將再上訴。
 
滷到入味的整塊紅燒肉,軟嫰Q彈光用眼睛就看得出來,還取了文青風的菜名,叫蘇東坡的菜,還有滷牛腱像營火晚會般堆起來,取名木棧牛腱子,傳統台菜結合西式創意擺盤,這是知名餐飲集團,大鼎活蝦新品牌「正月初一」,選在公益路一級戰區開店。
餐廳主廚張智勇:「新台灣料理的主軸,除了有在地食材以外,也把台灣料理比較傳統的呈現面,把它做成西式化。」
 
但店名「正月初一」,卻被新北市「初一」餐飲店提告商標侵權,法院認為兩家業者店名都有「初一」兩個字,同樣都是餐飲服務,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認,判決台中正月初一敗訴。
 
餐廳品牌經理王靖婷:「取名為正月初一,就是以節慶料理這樣的方式去做發想。」
 
但業者解釋,正月初一是指農曆新年第一天,賣的是結合台菜和辦桌料理,融合文創風格的新台灣料理。
 
而新北市的初一賣的是饅頭堡、麵點類小點心,小店舖提供民眾方便外帶享用,風格、餐點內容完全不同。
餐廳品牌經理王靖婷:「那目前尚未定讞,我們也會立即提出上訴。」
 
只因為店面都有「初一」兩個字,就被判敗訴,正月初一總公司,大鼎活蝦無法接受,強調雙方差異性,風格餐點完全不同,將繼續上訴,希望能保留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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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0/1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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