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智慧財產局訊息:中國大陸與寮國展開加速審查合作

2019/06/20 >Back

轉載智慧財產局訊息:

發布日期: 108 年 06 月 18 日
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與寮國科技部智慧財產局於去(2018)年4月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基於寮國科技部對CNIPA發明專利審查結果予以認可,雙方決定展開對寮國專利申請的加速審查合作。專利申請人如擁有有效的中國大陸發明專利,可在此合作框架下,向寮國科技部智慧財產局為其同一內容的專利申請提出加速審查請求。CNIPA已公告合作相關規定,雙方亦決定自2019年5月5日起正式啟動相關受理工作,申請人可在寮國專利申請案核准前任何時點提出請求。申請人可在CNIPA網站查詢通過認證的寮國專利代理機構清單,依規定可透過經認證的代理機構提出請求。
 
欲提出加速審查請求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提出請求的寮國專利申請案和據以提出請求的對應中國大陸專利應有相同的申請日或相同的最早優先權日。
二、據以提出請求的對應中國大陸專利申請已獲CNIPA核准取得專利。
三、提出請求的寮國專利申請案和據以提出請求的對應中國大陸專利申請範圍中,有一項或多項請求項相同。
 
申請人應在提出請求後2個月內提交中國大陸專利的專利公報和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公報中申請專利範圍和說明書的英文及寮語譯本,及申請專利範圍對照表。若申請人提出的請求被核准,寮國智慧財產局不會以書面告知申請人,將儘速核准該專利申請;若請求有瑕疵,將通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擁有多次補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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