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訊息: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係專利專責機關所出具不具拘束力之報告,僅作為相關人權利行使或技術利用之參考,專利專責機關作成專利舉發成立與否之處分,尚不受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拘束(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137號判決意旨參照)。訴願人執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主張系爭專利具進步性,顯係對於技術報告之性質有所誤解。
訊息連結:https://www.moea.gov.tw/MNS/aa/bulletin/Bulletin.aspx?kind=26&html=1&menu_id=13113&bull_id=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