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倡環保減碳及提供更完整服務,台灣經濟部智慧局預計於2023年01月01日起開放專利及商標電子證書申請作業。
新制並不強制全面發放電子證書,申請人須於"繳納專利領證費或商標註冊費"時選擇領取電子或紙本證書,不論核發的為何種形式,該證書即為正本、效力相同。
惟,應注意的是:
新制並不強制全面發放電子證書,申請人須於"繳納專利領證費或商標註冊費"時選擇領取電子或紙本證書,不論核發的為何種形式,該證書即為正本、效力相同。
惟,應注意的是:
► 選擇領取電子證書者,可視需要另外付費申請核發紙本副本。(申請份數無限制)
► 選擇領取紙本證書者,後續不得再請求核發電子證書或申請其他紙本形式之副本。
其中,專利證書副本屬證明文件性質,其與專利證書正本外觀略有差異,副本外觀是以正本為基礎額外加註文字以為區別。
其中,專利證書副本屬證明文件性質,其與專利證書正本外觀略有差異,副本外觀是以正本為基礎額外加註文字以為區別。
此外,電子證書將以PDF格式檔案發行,並有防偽機制及QRcode供驗證真偽、確認證書有效性及權利狀態。
下載電子證書:
► 於收到智慧局發證通知時,可於特定網址下載證書,下載期限為6個月,可重複下載。
► 若於該6個月期限後欲下載證書,則需另向智慧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