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慧財產產權案件中,計算損害賠償金額一向是最複雜的挑戰,在歐盟這個不同法制、不同體系林立的國家,更加劇這個困難。因此,歐盟智財局出具本報告,探討各地法院是如何根據受害者的經濟損失進行詳細評估,以提供準確的賠償並避免過度賠償。雖然台灣並沒有不同法制體系林立的問題,但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在台灣也依然是一個棘手的問題。歐盟的做法值得做為我國的借鏡。
受害者提供的證據是計算損害賠償的關鍵。根據歐盟智財局的統計,最常見的證據包括:市場分析、財務記錄及專家證人。以下將一一說明。
市場分析:
市場分析的功能主要是幫助法院了解市場上侵權行為對於受害者的影響,並評估受害者的市場地位。市場分析的層面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1. 市場需求評估:首先,需要評估產品或服務的整體市場需求,包括消費者行為研究、消費者對特定產品的偏好、購買習慣以及整體市場趨勢。市場需求評估的作用在於,法院可以假設在侵權者被排除於市場外的情況下,受害者可能會額外取得的銷售額。
2. 競爭狀況分析:即使侵權者被排除在市場外,其銷售額也不會全部流向被害者,所以必須考慮受害者與競爭廠商間的市占比例。詳細來說,必須分析市場上類似定位產品的價格和市占。通過了解競爭環境,法院可以更準確地評估侵權行為對受害者的影響。
3. 消費者行為研究:消費者行為的研究的重點在於,相關消費者對侵權產品的忠誠度如何?在一個商標仿冒案件中,如果受害者可以證明,消費者對於其品牌有相當高的忠誠度,或者消費者是因為該品牌的知名度而購買品質相近的仿品(A貨),這些因素都會影響法官的心證,使法官認為,在侵權者被排除在市場外的情境下,其銷售額更可能流向受害者,而非其他競爭廠商。
4. 影響評估:市場分析的最終目的是評估侵權行為對受害者的具體影響,包括直接的財務損失和間接的商譽損失。這種評估不僅限於計算所失利益,還包括對品牌形象和市場地位的潛在損害。
財務報表:
台灣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中,不太常見到市場分析報告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財務報表。財務紀錄的作用是,確定受害者在侵權行為發生前的正常收入水準,以及侵權行為發生後,所受到的影響。
在計算損失時,法院會分析受害者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了解權利持有者的收入來源、成本結構以及利潤水平,從而更準確地評估因侵權行為而造成的具體損失。
另外,財務報表不僅反映過去的業績,還可以用來預測未來的收益。法院可能會考慮受害者在侵權行為發生前,每年營業額是否有穩定成長的趨勢,若有,幅度為何,並藉此預測如果沒有侵權行為,受害者可能會實現的收益。
專家證人:
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普通法國家相當普遍。專家證人的主要功能是透過其專業知識,幫助法院理解複雜的財務報告和市場分析報告。
專家證人的主要功能在於解釋證據,從而提供合理的損害賠償建議。當然,比起明確的數據,專家證人的證詞無疑會引起某些爭議,因為那些專家不可能免費出席,他們都是某一造花錢請來的,對方律師當然會盡可能質疑該專家的資格、方法或結論。
不同的計算方法:
在歐盟,主要的計算方法包括:
受害者所受損害法:
法院會估算,如果沒有發生侵權行為,受害者本應獲得的利潤來計算損失。這種方法。法院通常透過上述的市場分析報告及財務報表,來預估在受害者在「侵權行為不存在」這個假設情境下,所應該得到的利潤。
合理授權金:
假設侵權者與受害者在非侵權的情況下洽談授權,受害者會提供給侵權者的合理授權金。這個算法非常簡單,但畢竟侵權行為已經實際發生,這個”假設”將侵權者與一般客戶一視同仁,未免有點鼓勵侵權的意味。
商譽損害賠償及其他賠償: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法院難以估算受害人的所受損害,合理授權金又不能反映侵權者的惡行時,法院可能會考慮商譽損害、品牌形象損害、受害者為了弭平這些損害而花費的費用,例如重新開發產品等等,根據這些因素計算賠償金。
一次性賠償:
作為最後的手段,法院可能會選擇一次性賠償。這是一種極度簡化的賠償方式,旨在確保受害者獲得某種程度的賠償。其方法可能是利用政府公布的利潤率,假設出受害者所受的損失。這種方法通常適用在侵權行為確實發生,但受害者無法證明自己的損失(無法提出證據,或提出的證據無效)的情況。
這些方法各有優缺點,選擇合適的方法通常取決於具體案件的情況、可用的數據以及法律框架的要求。專家在使用這些方法時,通常需要進行詳細的數據分析和市場研究,以確保計算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結論:
在台灣,智財法院最常採用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是「侵權人所得利益法」- 侵權者的總銷售扣除直接成本。雖然「所受損害法」也是法定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之一,但智財法院非常少採用該方法,原因無他,因為市場分析與財報分析的結合,以及專家證人這些概念對台灣的智財法院來說有點陌生。希望透過筆者對歐盟法院關於「所受損害法」的粗淺分析,能提供給受害者更多元的選擇,使受害者的損害能得到最適當的賠償。
以上見解為本律師個人見解,不代表事務所立場。
蔡億達 律師
2024/12/18
受害者提供的證據是計算損害賠償的關鍵。根據歐盟智財局的統計,最常見的證據包括:市場分析、財務記錄及專家證人。以下將一一說明。
市場分析:
市場分析的功能主要是幫助法院了解市場上侵權行為對於受害者的影響,並評估受害者的市場地位。市場分析的層面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1. 市場需求評估:首先,需要評估產品或服務的整體市場需求,包括消費者行為研究、消費者對特定產品的偏好、購買習慣以及整體市場趨勢。市場需求評估的作用在於,法院可以假設在侵權者被排除於市場外的情況下,受害者可能會額外取得的銷售額。
2. 競爭狀況分析:即使侵權者被排除在市場外,其銷售額也不會全部流向被害者,所以必須考慮受害者與競爭廠商間的市占比例。詳細來說,必須分析市場上類似定位產品的價格和市占。通過了解競爭環境,法院可以更準確地評估侵權行為對受害者的影響。
3. 消費者行為研究:消費者行為的研究的重點在於,相關消費者對侵權產品的忠誠度如何?在一個商標仿冒案件中,如果受害者可以證明,消費者對於其品牌有相當高的忠誠度,或者消費者是因為該品牌的知名度而購買品質相近的仿品(A貨),這些因素都會影響法官的心證,使法官認為,在侵權者被排除在市場外的情境下,其銷售額更可能流向受害者,而非其他競爭廠商。
4. 影響評估:市場分析的最終目的是評估侵權行為對受害者的具體影響,包括直接的財務損失和間接的商譽損失。這種評估不僅限於計算所失利益,還包括對品牌形象和市場地位的潛在損害。
財務報表:
台灣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中,不太常見到市場分析報告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財務報表。財務紀錄的作用是,確定受害者在侵權行為發生前的正常收入水準,以及侵權行為發生後,所受到的影響。
在計算損失時,法院會分析受害者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了解權利持有者的收入來源、成本結構以及利潤水平,從而更準確地評估因侵權行為而造成的具體損失。
另外,財務報表不僅反映過去的業績,還可以用來預測未來的收益。法院可能會考慮受害者在侵權行為發生前,每年營業額是否有穩定成長的趨勢,若有,幅度為何,並藉此預測如果沒有侵權行為,受害者可能會實現的收益。
專家證人:
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普通法國家相當普遍。專家證人的主要功能是透過其專業知識,幫助法院理解複雜的財務報告和市場分析報告。
專家證人的主要功能在於解釋證據,從而提供合理的損害賠償建議。當然,比起明確的數據,專家證人的證詞無疑會引起某些爭議,因為那些專家不可能免費出席,他們都是某一造花錢請來的,對方律師當然會盡可能質疑該專家的資格、方法或結論。
不同的計算方法:
在歐盟,主要的計算方法包括:
受害者所受損害法:
法院會估算,如果沒有發生侵權行為,受害者本應獲得的利潤來計算損失。這種方法。法院通常透過上述的市場分析報告及財務報表,來預估在受害者在「侵權行為不存在」這個假設情境下,所應該得到的利潤。
合理授權金:
假設侵權者與受害者在非侵權的情況下洽談授權,受害者會提供給侵權者的合理授權金。這個算法非常簡單,但畢竟侵權行為已經實際發生,這個”假設”將侵權者與一般客戶一視同仁,未免有點鼓勵侵權的意味。
商譽損害賠償及其他賠償: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法院難以估算受害人的所受損害,合理授權金又不能反映侵權者的惡行時,法院可能會考慮商譽損害、品牌形象損害、受害者為了弭平這些損害而花費的費用,例如重新開發產品等等,根據這些因素計算賠償金。
一次性賠償:
作為最後的手段,法院可能會選擇一次性賠償。這是一種極度簡化的賠償方式,旨在確保受害者獲得某種程度的賠償。其方法可能是利用政府公布的利潤率,假設出受害者所受的損失。這種方法通常適用在侵權行為確實發生,但受害者無法證明自己的損失(無法提出證據,或提出的證據無效)的情況。
這些方法各有優缺點,選擇合適的方法通常取決於具體案件的情況、可用的數據以及法律框架的要求。專家在使用這些方法時,通常需要進行詳細的數據分析和市場研究,以確保計算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結論:
在台灣,智財法院最常採用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是「侵權人所得利益法」- 侵權者的總銷售扣除直接成本。雖然「所受損害法」也是法定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之一,但智財法院非常少採用該方法,原因無他,因為市場分析與財報分析的結合,以及專家證人這些概念對台灣的智財法院來說有點陌生。希望透過筆者對歐盟法院關於「所受損害法」的粗淺分析,能提供給受害者更多元的選擇,使受害者的損害能得到最適當的賠償。
以上見解為本律師個人見解,不代表事務所立場。
蔡億達 律師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