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訊] |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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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由電子報〔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立法院經委會今(27日)審查「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此次共修正5大類、17條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洪淑敏說明,業者關切本次修法,以擴大核准審定後分割適用範圍及期限為例,將從現行30日放寬為3個月可申請分割為子案,讓外商企業更具充分時間考慮是否提出專利分割。 於設計專利權限期參考各國規定,決定從12年延長到15年,有利於國內設計產業發展。官員說,雖然發明專利較受重視,不過,設計專利在國際間有更趨重要趨勢,包括蘋果手機的外型設計,就是靠設計專利與其他廠商打官司。 全文請見自由電子報,連結: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40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