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智慧財產局訊息:立法院於今(16)日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間由12年延長為15年,有助我國設計產業發展;鬆綁發明及新型專利核准審定之分割限制;並可提升專利救濟案件的審查效能,建立更完善的專利保護制度。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經工字第10704605680號 訂定「財團法人專業機構執行評估智慧財產布局分析報告資格認定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一日生效。 附「財團法人專業機構執行評估智慧財產布局分析報告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經工字第10704605620號 訂定「創新研究發展計畫執行單位智慧財產營運能力檢視要項」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一日生效。 附「創新研究發展計畫執行單位智慧財產營運能力檢視要項」
智慧財產局將商標註冊申請程序事項彙整為「商標註冊申請案件程序審查基準」,已於107.10.19生效。內容就申請、規費、優先權、申請人、商標圖樣、指定商品或服務、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並存同意書、分割、減縮、期間計算、送達、註冊前變更、更正等事項作詳細規範。
智慧財產局修正發布「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107年6月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