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低識別性文字註冊商標的陷阱-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民商上字第17號判決為例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rademark Use” and “Displaying the Company Name”
[台灣] 發明新型專利一案兩請介紹
論商標善意先使用的要件
為加速審查發明專利再審查案,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13年9月1日開始施行「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AEPRe)」方案,試行期間為1年,相關規定如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