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局修正發布「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107年6月5日生效。
智慧財產局訊息:一、為配合國家經濟法規鬆綁,因應國際規範調整,及完備審查實務作業,經廣納各界意見後,本局研提「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智慧財產局訊息: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業經本部於107年4月1日修正發布,並自4月11日生效。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見附件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訊息:洪淑敏局長於本(106)年11月29日訪歐,此行除與英國智慧財產局Tim Moss局長簽署「臺英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外,並召開兩局首長會議。
智慧財產局訊息:「著作權法」全盤修正主要是因應數位匯流整併權利規定,並參考國際趨勢提升著作權人保護,同時為兼顧社會公共利益及民眾日常需求,調整合法利用著作的類型,且通盤檢討不合時宜的刑事責任,避免民眾因情節輕微而遭受過重的處罰,以利建構優質著作權法制環境,促進我國文化發展與創意。